高一优良作文
中考作文满分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一优秀作文(通用4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每每读到这段文字,感叹于生活在几千年前的庄子,竟有如此一番生活大智。庄子所在追求的,正是这生命的洒脱、达观。
井底之蛙的故事,人人都已心知肚明。井中的青蛙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眼中的咫尺天涯便是整一个世界。“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者。”缺少对这世界有一分的认识。于是只能屈居一隅,自然算不上达观。
人的一生,便一直需要保持着这一份达观。世界纷乱和复杂。便需要一颗懂得得失的达观。苏轼,豪放派诗人的代表人物,正用他的一描绘这生命的底色。从“乌台诗案”开始,苏东坡贬谪,人生看似萧索,前一片迷蒙。殊不知,被贬黄州后,经历了人生种种不舒心的苏东坡,在此时完成了生命的突围。在《记承天寺夜游》中,他那一句“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无不透露着一个饱经风霜的人对世界后流露出的豁然开朗。
在逆境中达观,是一种勇往直前的态度。对待挫折要保持一份本真的得失心。正视自己,砥砺前行;在顺境中达观,更需要宽广的胸襟。
居里夫人,则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这一位一生名誉满身的著名科学家。当年在获得了诺贝尔之后,便把章送给了自己的小女儿当玩具,自己却继续于潜心研究。这难道不是一种淡泊、达观吗?
然而,在这个的时代,人们大多失了这一分达观。大家都在为自己所追求的利禄而不懈追求。忽视了那最质朴无华的达观。
《庄子》如是说:“至人无己,无功,无名。”愿人人都有这一分底色。不被所困扰,真正达到从容,让生命在其达观的底色上绽放出绚丽的耀眼的。
面对同样的事物,同一个现象,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能否抓住事物的本质,对我们来说才是最关键的。在生物界,动物的视野不同,会影响其行走、飞行的空间和速度。作为人类,我们也是一样,视野不同,会影响我们的“空间”和“速度”。
当一颗普通的种子掉落在的脚边,他将它拾起,数十年后,《》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当一只流萤飞过泰戈尔的窗前,他仔细凝望,不久,美妙的诗篇传到了人们耳边;当一缕光线在爱因斯坦的身后投下一片影子,他反复思量,数年后,光量子理论了全世界。
这些每天都能看到的事物却让人悟出了天地的,品出了人生的韵味。的确,正是众多细微的东西组成了这个世界,也让人从他们身上了人格的伟大和。面对同样的现象,人们的思想不同,对待事物的看法就不一样。不同的视野决定了我们的不同。
心有多高,就能飞翔多远。雄鹰展翅高飞,看到的是辽远的天际,于是就在高远的天空中飞翔;老虎迈步奔跃,看到的是的森林,于是就在富饶的田野中奔跑;鲤鱼欢快游动,看到的是跃龙门的壮观,于是就在大海中努力游动。他们看到的是高远、远大的梦想,于是就在自己的舞台上演绎最美的舞蹈。相反的,小鸡看到的是柴边的热闹,于是在那里咕咕的叫;鸭子看到的是池塘的欢愉,于是在小湖边游来游去。
当苹果掉在地上,牛顿“看”;当被尘埃接触的细菌不能正常生长,弗莱明发现了青霉素;镭的发现者居里夫人------这些都为我们一次又一次的阐明了视野的关键作用。看到了,并且能发现它的真理才是最珍贵的。当一个新的问题,新的现象展现在我们面前时,应该扩大我们的视野,能看得更高、更远。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成功。
又停留在一座似曾相识的城市,忘了这是离家后到过的第几个地方。流星划过夜空,岁月划过繁忙的生活,自以为是的曾经又曾被谁想起,无力的的神情,我们渐渐,失去最初的锋芒,的身体无奈每个人都一个模样,只有追风筝的孩子,才藏着放飞的梦想,白天到黑夜的奔跑,这才是生命本来的样子。
我们已踏入了高中,新鲜的事物,不同的,看似紧张的学习,你是否还记得你最初的梦想,你是否和我一样,被新鲜的生活冲昏了头脑,是否感到了彷徨和迷茫,是否失去了前行的动力,如果是,请尽快找回自己的梦想,努力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世界不停变更,唯有梦想,时间来做,奇迹总会发生,理想多么伟大,拥有爱与神圣,只要内心虔诚,能让星星点灯,父母为我们,孕育生命的诞生,老师为我们,带来成长的启蒙,梦想就在远方,我们又怎能止步不前?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希望的灯,理想是灯,我们夜行的。曾经的我们,拥有着伟大的梦想,但是高考的失利,无情的打破了我们美好的梦,于是我们好心情,暗下决心,到这所学校里继续追求自己的梦。但是,当我们真正的来到了这里,所有的一切设想都烟消云散,寻不到了梦想的影子,有的只是逛街,玩乐虚度的生活,我对自己很失望,想摆脱这种生活,但是脆弱的自制力在现实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生活在之中,心中的矛盾每天都在我。让青春吹动你的长发让他牵引你的梦,让青春娇艳的花朵展开了深藏的红颜。
直到那天,我知道了妈妈手术的事情,我真正的感觉到了生命的短暂与脆弱,我开始深思,我真的要虚度一生吗?最终,我找回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下定决心用行动去追求我的梦想。
追梦,追逐我的峰,人总在努力着去攀登;追梦,追逐我的纯,理想王国不在中;追梦,追逐我的风,美丽的梦靠自己完成,我终于到达我的最高峰。
那时,我深深的扎根在这片热土,眺望蔚蓝天空,云雾渺远……我双耳清晰的寻听麻雀的欢鸣,双眼仔细的捕捉每一处风景,直到——我也要离开这里。
麦垛的金黄充溢着我的瞳孔,向阳的牵牛亦露出了她娇羞的面庞,是,我深深扎根在这里,连雨滴的击打也无法我的热忱与热爱。因为时隔多年,周围的一切依然如此熟悉……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是我从央视“寻根”节目中记忆铭深的一句话。当我看着一个个名人的寻根之旅,即使我对他们并无深刻了解,但心潮与眼泪总会跟随他们而澎湃,我想,这就是“根”的魅力吧。
当我坐在山脚,眺望山顶的柏树,它是如此挺拔坚毅,对根的,对根的依赖是如此清晰了然。我心不禁一触,“根”原来是如此重要的一部分!原来人类也像他们一般,坚定的将根扎在他们热爱的每一个角落,根——便是他们的家。
周末回到老家,大伯说的第一句话便了我,“你要记住,你的根就扎在这里”。对于16岁的我来说,这句话给予了我三种感受:、难忘、。相比“欢迎回家”,这句话直白却不显陌生。转而抬眼望去繁星点点,半牙弯月似也在这便是回家的,静谧的乡间小啊,你可我现在正被习习微风所包裹,正倾听蟋蟀奏鸣,正注视灯下飞蛾绚烂舞起,原来他们还在这里,他们的根也扎在这里。
漫漫途,即便汗水浸湿了衣裳,心却依旧像阳光一般明朗。远隔重山也可依稀触听深山的,感受到心的汇聚——根,令我们紧紧相依。或许为了朝梦想奋不顾身的奔赴,我们也会偶尔迷失森林;或许为了世界舞台闪亮的灯光,我们也会在喧嚣的街道上——“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多少人笑着,却满含泪滴”,而我,又该如何存在着?
回首望去,树根仍旧深扎土壤,在踏上“森林”途,喧嚣繁华之时抬头望去,依然,蔚蓝天空,云雾渺远……双耳贯穿鸟雀欢鸣,双眼弥漫袅袅炊烟,而我的“根”亦不再扎根于这片土地,更深扎于心。
花儿失去了一片花瓣不会因此失去美丽,小树失去枝条也不会就失去生机。有人曾说,每个人在出生前都是一只苹果,喜欢某个人的芬芳,就多咬了一口。
残疾人失去了一小部分的世界,但他们并没有失去全部。在旁,常能看到“盲人推拿”的字样,许许多多多的残疾人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下来。
我家坐落在安静的小巷中,每天清晨,就已经有一位断臂老人,拿着小椅子,脸上露出安详的表情,安静地坐在马旁,看花开花谢,车来车往。
听父亲说,这位老人原本是一名建筑工人,八年前的一个月夜,雾气蒙蒙,一切都处在若隐若现之中。老人正走在回家的上,一块钢板从天而降,顿时一片血肉模糊,只剩下乌鸦一声声的长鸣。从此老人失去了他的右手。
许多的人都在暗地里笑话他,我想他也是清楚的,但他从来没有皱着眉头。中午,吃完午饭,他总是拿着扫把把小巷扫地干干净净的,没有人舍得把纸片丢在地上。
时间一长,人们便对他产生了尊敬,每次去上班,都会亲切的叫他一声,偶尔有什么好吃的总会拿一些给他。
老人总是说这样一句话,要想赢得别人的尊重,就得先尊重别人,如今,虽然他再也不能拥有右手,却有了一个幸福的晚年。
漫长又短暂的三年,我们从陌生的、没有太多言语的人变成了亲密的、无话不说的、亲人般再也不想分开的人。三年,我们并肩奋斗,笑过,哭过,打闹过,但所有的一切在此时,都化作最美好的回忆。
时间或许会把冲淡,把梦想打磨,但分别多年之后,我想我一直念念不忘的,仍将是你们每一个人的笑脸。
从小学到初中,这条绿荫下的凹凸不平的小巷,我整整走了九年。九年来,这里来来往往不同的人,来过又离去的不同的商铺,不知在小巷上留下了多少痕迹。而如今的我,也将离去。只有它,仍将独自守候。
九年来,我看着它的春夏秋冬,它看着我的喜怒哀乐。看着小巷的一草一木,想着我和它的一点一滴,迈着留恋的脚步,我走到了它的尽头。回头望去,树荫里的小巷,还有好多行人,有好多欢乐的脚步。
身穿绿色的迷彩,迈着整齐的步伐,背着大包小包,我们准备离开军营。军训结束,本是件让人激动的事,但在教官喊出“一二三四”的口号时,我却突然热泪盈眶,再也喊不出声。
坐在车上,汽车开始驶向学校,车窗外,教官向我们,我再也忍不住,泪涌出眼眶。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是因为要离开教官,还是对绿色军营的不舍?大家都喊“教官再见”,我却不知道,我们还能否再次相见。
有这样一句话:“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我和我的同学们,小巷,军营,该有多深的啊!
人生旅途漫漫,一幅幅感人的画面,传递着人的温暖与真情。“梦中花落数十载,落花时节又逢君。”晶晶,转眼间,又到了桃花的时节了。可是,你的身影为什么却“众使寻它千百度”也无迹可寻呢?
至今都还记得,遇到晶晶时是一个春光烂漫的季节。鸟儿欢呼雀跃地在枝头唱歌,花儿争前恐后地展示自己的芬芳,就连最“无情”的太阳公公也露出了微笑。我蹦蹦跳跳地向那条幽径走去,准备去欣赏桃花那惊世骇俗的妖娆与美丽。此时此刻,我感受到了春的温暖。这温暖,从这颗心,到那一颗心……
突然,我被一阵“鸣鸣……”的声音所吸引,惊恐万分,以为见“鬼”了,想要一走了之。但是,心里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千万别走,万一是个需要帮助的人呢。要知道,生活中其实不应该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帮助人的机会!
桃花花瓣恍惚地往下落着,令人感觉有种自然之美。我感觉周围冷冷清清的,似乎有“十面埋伏”在上演“空城计”,“请君入林”。小心翼翼地往那儿瞟了一眼,定晴一看,原来是只小狗!不知怎的,当对上晶晶那双琥珀色大眼时,心里的某个部位仿佛被什么东西撞击了。就这样我们大眼瞪小眼,就连温暖也从这颗心传递到了那颗心……
自从晶晶来到了我们家,我的生活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少了一份寂寞,多了一份温情;少了一份忧愁,多了一丝快乐。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现今回想起来,那变幻多端的夜色始终令人!我因有事去奶奶家吃饭,没有一如既往地回家。当我撑着小花伞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时,眼前的一幅景象实在是令人惊呆,出乎意料。
一只浑身都湿漉漉,颤抖的小狗瑟缩在门前。是晶晶!对了,晶晶每天都要在门前等我回家,和我一起进门,我怎么给忘了呢!我心疼极了,想打自己几巴掌。我突然觉得,在晶晶身后的不是,而是一片温暖的海洋!心里瞬间被温暖所传递,从这颗心传递到那颗心……
快要毕业了。这段时间从家里到学校来来往往的都好几次了。人啊,就是矛盾的集合体,在家的时候想要快些回到学校,毕竟马上就要毕业了,以后就没有机会再欣赏学校里的花草树木了。可是呆在学校,就想要回家,因为很多同学都已经回家了。专升本后,很多同学都已经回家了,看着寝室空空的一层,心里还是有些失落。每天早上起来来到水房,发现水房不再像原来的那般拥挤,每一次好像都只有我一个人。
走在去图书馆的上,走在去食堂的上,看见那些学弟学妹们,匆匆赶去上课的情景。我知道以后我们只能把这当成是一种回忆,永远的美好的回忆。看我拿着书去图书馆,室友们笑着说,怎么还有心情去图书馆啊,我说去找读书的感觉,只有在图书馆才能找到我还是一个学生的感觉。很多事情在回忆中比现实要美得多,没有毕业的时候希望早点毕业,快要毕业了,却也感到伤感。在找工作的过程当中,我也有很多感触。那次去南昌报名,现场有一万多人,大部分都是省内高校的毕业生,那种场面让你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排队排了两个小时的我,累的想哭。但是我知道不经历一些,你就不会长大。一个人走进一个陌生的城市,再去一个陌生的学校,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在大学里,除了去过一次南昌外,我哪里都没有去过,那一次还是和好多同学一起去的。可在求职的过程中,我们总是要经历好多的第一次。我不让家人陪我去,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独自去处理一些事情了,这不仅是对自己的挑战更是对自己的锻炼。结果证明我一个人是可以的。虽然在求职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坐错公交车,被老师报名,初审不合格等等,但是最后还是一一被我解决了。我为这次的求职之旅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向前走,像个向日葵那样,永远向着太阳!
暑假里快乐的一件事早就想学游泳了,因为看到别人在水里自在地游来游去,多快活啊!而我只能在岸上干着急。所以,今年暑假,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一天下午,我缠着妈妈带我到游泳池。来到信华游泳池,哇!池里的人真多呀!一池碧水中有大人,有小孩,他们都穿着各种鲜艳的游泳衣。会游的像一条条穿梭的柳条鱼,一会儿游式,一会儿游蛙式,好不自在。实在倦了,就四仰八叉地躺在水面上舒舒服服地休息一会儿。不会游的只能借助泳圈,显得笨手笨脚。我迫不及待地换上新买的蓝色泳衣,跟在妈妈后面小心地下了水。哎呀,不好!水已经淹到脖子了,可脚却怎么也站不稳。我心里一阵慌乱,忙伸手乱抓,终于抓住旁边的扶手。这下,我有点想打退堂鼓了。妈妈见了成心逗我:“你呀,真是个兔子胆,不敢下水,还想学游泳呢?”我才不认输呢!听妈妈这么一说,我套上泳圈漂到浅水区。妈妈让我先学闷水,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紧闭双眼,把头闷入水里,心里默默地数:一秒、两秒、三秒……
闷到二十几秒时,我实在憋不住了,猛地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湿发都贴在头上,水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使劲甩了甩头,抹了一把脸。妈妈站在对面微笑地看着我:“你这还真不赖,第一次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好了,接下来学习边闷水边浑身放松,让身体浮起来。”我心里甜滋滋的,又一次把头闷进水里,让身体慢慢放松。咦,身体竟然浮起来了!我一高兴呛了一口水,忙想站稳,可腿就是发飘,不听。这时,一双大手托住了我,才有惊无险。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毫不气馁,继续专心,而且到了深水区也不怕了,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时间到了,我只得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游泳池。我多想再游一会儿啊!
走在用石子铺成的小上,心情是无比兴奋的,因为我快要见到很久没见的外婆了。这时,三个中年妇女向我们走来,她们个个满脸脏兮兮的,头发篷乱地垂下。其中,有一个妇女背后背着一个小孩,说:“小妹子,你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这娃子可是我的命根子呀!求求你们啦!”另外两个也随声应和着。我终于被她们那种可怜样了,想要妈妈给她们一点钱。可妈妈却不一为然:“没钱!”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妈妈平常可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呀,怎么现在------。我思绪万千。
过了一会儿,妈妈拉着我来到了一个早已废弃的破房子前停住了。只见那里面有两个人,是两个中年妇女,她们俩一手拿着草枝,一手拿着帽子一般大小的东西。她编来编去,终于编好了,她拿着那东西跑向我们。近看,原来是个草编的帽子。妈妈问道:“多少钱?”那个妇女轻声说:“—块五。”“什么?”妈妈问道。那人颤抖着说:“不,—块。”当听到这句话时,妈妈惊讶极了!我又何尝不是呢?妈妈拿起10元钱塞进她的手中,便拉着我走了。我回过头来,那人竟然哭了。我问妈妈为啥不把钱给那乞丐,却给了那个住在破房子里的人。她和蔼地说:”你应该知道,那乞丐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靠自己的劳动来克服暂时的贫困呢。这说明她们利用了我们旁人的善良和同情心,所以才一次又一次地乞讨。而那两个中年妇女虽然日子过得很贫寒,但她们没自尊,用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我听了这段话很受。
从这件事情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必须有目标。目标可以使人不断地奋斗,直到目标实现。而那个乞丐呢,没了自尊心,没有了奋斗的目标。成天只知道向人乞讨。这样他永远也不会改变生活的现状,只能永远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凡事要靠自己,要学会自食其力。
在学校的一块不怎么标准的足球场上,我们初三一帮人和初一的一帮人,约好了在星期五放学之后踢一场球赛。
到了时间,铃声一响,所有人都一窝蜂地奔向足球场,看着面前的一个个瘦弱的小朋友,从心底里就觉得这是一场没什么悬念的比赛。双方除了人数正规以外,都是十一人,也没有什么别的了。
可是,就是这一场以大欺小的战斗中,我没这些“高手”却没占到什么便宜,也正是这一场球赛,让我看出了足球的正真意义,往小了说是团结协作,往大了说,是看出了中国足球失败的原因。
刚开赛不久,我们初三的凭着“娴熟”的技巧拿下一分,直到结束比赛,我们还是不能1比3的局面,初三惨败初一,其实这个结局是料定了的。
在比赛中,惨败的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我们初三认为只要凭着自己的“高超”技术可以带球绕过十一个人直接拔脚射门就行了,因为对方是初一的“小朋友”,但主要是有些人没有意识到足球比的是团结协作,而不是个人表演,从而可想而知表演者是怎样当着全场人的面将球踢飞到场外或轻而易举的被别人截下的。这只是初一大获全胜的原因中的一个,更是初三惨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急功近利,当然,都想进球是好事,但是过于急功近利事情总是,在还看不见球门在何方时就大脚射门,无异于赌钱,虽然有时也会有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但单靠这这微乎其微的机率下获胜可能吗?
三是没有将踢足球放在心上,有些人就像电线杆子似的立在球场之上,滥竽充数。见球来了而且是离自己比较近的时候就上前走几步,见别人来抢了就一脚踢开似乎很神气的样子,也不管球传给谁了。这是不尊重足球和没有拼搏意识的人,我在踢得时候校徽不小心被别人碰掉了,那个喊,你校徽落了,我才不会上你的当,球大于天,要专心踢球,如果我这个
星空中,群星就是那弯明月的点缀;茫茫大海中,浪花是那宽广海洋的点缀;在百花园中,绿叶是红花的点缀。不可想象,没有点缀的世界将会是怎样的。
不知你是否看过一些演唱会,歌手在台前唱歌跳舞,身后同时也有一群人在伴舞,这样,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这场演唱会才算完美。伴舞者是点缀,比起大明星来是毫不起眼,没人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但可以想象,天克逊身后无人,只他一人在台上又唱又跳的这又有什么意思呢?可有了这些点缀,才能够体现大明星的光鲜。这就像绿叶衬红花。这便是点缀的力量。
有一家人,他们世代是有才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将军。一次,儿子正要奔赴沙场,内心极其恐惧,怕自己战死沙场,这时父亲拿出家族祖传的箭支,放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让儿子随身携带,并说:“拥有了它,你便会有无穷的力量,身经百战而不死。”儿子带上了。果然,儿子在战场上每看一眼那精美箭支的羽毛便力量无穷。不久便当上了大将军。在一次胜仗归来后,好奇心他打开那盒子,他完全忘记父亲的话——千万不能将盒子打开。打开后他崩溃了,精美的羽毛下竟是一只断箭!结果不言自知,儿子战死沙场。点缀的力量是无穷的,却也会叫人落入万丈深渊。
在每个城市,小到各街各巷那农名工便是城的点缀,他们每天起早贪黑的劳动,我们有了宽敞明亮的教室,我们有了又高又大的楼房,我们有了用于购物的商场。是他们的汗水和辛勤让我们有了这么美丽的风景,有了这么好的生活。农民工是城市的点缀,他们不起眼,他们脏,但是他们的美所有人都不会忘记,有了他们,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小时候,住在外婆家。每次上学都会经过一座好大的土墩。因为年龄小,所以那时我并不明白,眼中的这座土墩到底有多神奇。
放晚学后,我会独自一个人跑到土墩旁,坐在地上,静静地看着她发呆。在幼小的心灵中,慢慢地升起一丝别样的情感:她是那么神奇,那么令人着迷,时常在梦中,还会见到那模糊的影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地了解关于她的故事,故事是那么地美丽动人,令人遐思。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漂母墓,为漂母筑墓的人叫韩信。历经两千多年的风雨,她毅然屹立在那儿,着两千多年的沧海桑田。当我再次来到她的面前,我发觉我爱上了她。此时,在我的心中,她是那么地美丽迷人。我试图深入地去了解她的一切,有记载的正史,还是人们一代代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以及散见于各种书籍和网络上的野史……她是如此地富有魅力。当我花费了好多业余时间去了解之后,我才知道,她分明代表了那伟大的母爱,她分明就是一座母爱的。躺在她的身旁,感觉就是依偎在母亲的怀抱之中,是那么地温暖。她所散发出的气息,不正是母亲的味道吗?在她的怀抱中,我久久不愿离去。
后来,听说要对她进行开发,供人们更好地游览。因为上学,离开她已经好多年。每次去外婆家,总要在她身旁待上一段时间,感受那来自遥远的穿越两千多年的无尽的母爱。
但对她的开发,我不得不暂时离开她。离别后的日子是那么痛苦,脑海中总挥之不去她的身影,真希望时间能够过得快一点。
再次见到时,她已焕然一新,气势非凡。但她在我眼中,却还是那样的温和、平易近人。她从不奢求什么,一次小小的,让她永垂不朽,她将母爱地施与一位陌生的少年,承担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她是那样伟大。
从小到大,伴随我成长,从相知到难忘,她在我心中必将永远屹立,十倍百倍高大,并让我“母爱信能弥,报恩何须得意时”!
“要一个烧饼夹火腿。”几天没吃饭的我有气无力地说着。“什么?一个鸡蛋饼?”着急想要赶快卖的大娘的喊着,我的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谁知她给了我一个鸡蛋饼和一个烧饼夹火腿。压抑在心中三个星期的怒火在此刻全部爆发了。“你每次都多刷学生的钱,还装作听错了,每天都那么着急的想要卖出去,那么着急干什么啊,你做的要真的好吃,还用得着这么着急吗?真是的,像你这样的人就不配在这里卖饭!”我气冲冲的跑出了食堂,把饭全扔了,一想到三个星期前的排位心里更加委屈。
“好了,现在都出去,老规矩,按成绩排。”班主任一如既往的说着。“我已经和别人约好要做的位子了。”她和我说着,我装作无所谓的点了点头,看着没有她的地方。突然,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进去了,望着心中早已选好的位子走了过去,“这有人了。”旁边的女生无情的话如同般的击碎了我的心。我无奈的选了一个靠后的位子。接着,她进来了,坐在了刚才原本属于我的位子,这样,一直持续了三个星期的心理战,换言之,是我狭隘的心在自己打了三个星期的仗吧。
五月的天,异常闷热。哭完的我下定决心要请假。那天,我们都哭了,她说,她不想学习,更不想在这个班级,我说,我也是。
我们哭得很凶,是为那再也回不去的友谊而哭,是为被这个现实而不得不做自己不想做的而哭,为我们内心的小小心而哭,还有,很多,很多。
她说,对不起,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就让我好好的祝福你吧,祝福我们以后的未来,或许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这么辛苦。
记事开始,脑海中就常有清晨升旗仪式的画面。在国旗下,我第一次望见红色的旗帜在蓝天里飘动的景象;在国旗下,我第一次在胸前带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一名少先队员;在国旗下,我佩戴上了共青团的徽章,宣誓自己对团和祖国的承诺。那一刻,我是懵懂的,黑色的瞳孔里倒映着随风飘扬的红旗,学着大人;那一刻,我是自豪的,带着对新阶段的喜悦与激动,这面旗帜又一次了我的成长。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当升旗手。以前在电视里看到人民解放军伴着国歌庄重升旗的样子,就无比的羡慕,可真正到了自己升旗的时候,又不了紧张的心情,国歌在我耳边唱响,我的双眼紧盯着国旗不敢放松,生怕自己没有按着节奏把国旗升到最顶端。不过最后,算是没有让那时候的自己失望,完成了一次顺利的升旗仪式。我还记得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介绍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在这样一个明媚温暖的早晨……”是呀,每一天的都是崭新的。
小时候的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想去看前升旗仪式。1949年的10月1日,城楼上毛宣告新中国的成立,从此五星红旗就伴着一代代中国青少年的成长。不同的阶段我们有着不同的。从前的中国,温饱是国家的一大问题,想想那时候的生活,人们认为只要吃饱穿暖就是过上了好日子,所以年轻一代为了祖国的和平国家富裕而努力奋斗。而现在的中国,在人民的努力上,变得繁荣强大,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可我们依旧不忘初心。总说过:“金山银山不如绿水千山。”我们这一代的就是在不断发展前行、科技兴国的同时与自然和谐相处,但现在随着科技越来越强大,反而忽略了对应有的;的恶劣导致生态的不平衡,甚至有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所以我们应注重对共同的的,让我们生活的一直有着清新的空气、让国旗一直在蓝天下飘扬。
冉冉的檀香飘向窗外,我的思绪也随之而去音乐缥渺,聆之使人忘形陶情,这是一种纯之又纯的欣赏状态,也触摸《青花瓷》之美妙婉约。
你说江南的烟水造就了烟水般的女子,许是惊煞的灵动与颓废凄美的婉约,缠绵眷顾的惊慌,心中潮思起伏,中有你的英雄梦。芙蓉与心花争相怒放,眼神正迷离,芳草正萋萋,甜蜜正如迢迢春水离歌却渐渐响起。无奈,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缠绵悱恻的一阕虽曲调忧伤,可低吟浅唱间却充满欢喜与矫情,心是自在无碍。是啊,遇见心仪的男子,忍不住要像熏风中破土而出的青草般小小招摇。歌唱将思念换成了四季,泛舟于梦想之河,一切还只是意想莲开,将缱绻浩淼的情思镌刻出爱的荼蘼!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如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她遂想起,若千年前,他是不是她的春天?“愿为烟与雾,氛氲对容姿”细想,一切都只是被自己描绘的所着;熟不知唯怡淡,天真才可久远。
一直不明白故事的主人公总比旁人来得懵懂,一方尚在情浓,另一方却早已元神出窍,去了不知名的远方。你是否也如我一样,在寂寞的深夜,独自一人读到一阕悲歌,眼泪顺着脸颊落下,无人看见你的脆弱和孤单。我惊讶地发现,那痛了千年的心事,仿佛是在瓶底书刻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卷帘见江水澄如碧,美景却不赏心”当一个人欢心满满,满到,便是满眼风景秀丽,反之,失去间,纵然是美景良辰,也是虚幻,一切也将幻化成寒草与落日。
原来当初的美丽是为你精心的呀,因为有你的重视,我方才为你淡扫蛾眉。女为悦己者容,究竟是对着自己喜悦之人,才会对镜贴花黄啊。想来那份感觉那份,之事总是且不可理喻啊——天青色等烟云,而我在等你。那样耐心等待一场不知何时会的雨,才能够在积云散去的朗朗晴空以天青的颜色出现,那不可预测的未来,诡异多变。
在草原之顶,一块巨石屹立其上,它压着无数可贵的生命。那些小草没有,它们一天天的为自己的生命努力,而巨石被一点点抬起。终有一天,巨石被,小草们见了阳光,获得了新生,这一次,它们赢了;壁垒被一次次敲击,卵生动物们要做的生命中的第一件事儿,便是破开这层厚厚的壁垒,以此来获得生命。那是它们的防护,却也同样是生命中的第一道坎,了,可以获得生命,失败了,便沉寂下去;哺乳动物们是幸运的,它们没有先天的壁垒,有父母时刻的,但它们也有生命中的第一件事儿,学会。父母不会成为它们一生中的神,学不会,它们便会被自然所抛弃。
蝴蝶破茧成蝶,那个过程是的。它们在茧中沉睡,以时间的流逝来进体,在苏醒的那一刻,它们的生命变了,可是,它们还得靠自己的力量,才能真正化蝶。它们一点点撕裂蚕茧,一点点的从中,每一点,它们翅膀的力量便增强一分,当它们完全那一刻,充满双臂的力量让它们有一种直冲云霄的豪气;生长在天山的雪,高贵、圣洁,那不是天生的,那是来自它们生命中的力量。雪莲,是顽强的代表,它们扎根在冰雪之中,在冰雪的寒冷中汲取能量,一点一点的饱和,在这种冷的刺激下,一朵朵洁白的雪生长出来,它们代表高贵与圣洁,它的美,是它自己取得的,不求别人,仅依靠自己;在的角落,没有阳光,却依然顽强地生长着。蕨苔,这种生长在大山深处的植物,它们成群地生长在阳光不易照射的地方,它们为了生长下去,节省着吸收的每一缕阳光,那是它们顽强生长的依靠。在黑夜中成长,每一声动静都是它们孤独的叹息,白日的阳光照射不到,夜色中的星光也散不进来,但它们却依旧坚强的向生命致敬。
“告诉你,一个快乐的地方,一个孩子们的快乐天堂……”每当这熟悉的歌曲在我耳边回荡,我总会想起一个是我能够放松心情的好地方——我家的屋顶(是一个可以放置物品的地方,也叫阁楼吧。)
一个小小的屋顶算什么?也许你会这样问。它虽小,却是我唯一能够心中不满的地方,以前我称它是“秘密”,可慢慢的,我的家人都知道了那是我的“地盘”,于是,我将它改名为“快乐圣地”。
那天下午,我正在写作业,爸爸突然走进来,说:“徐,你去屋顶上把那捆白色细线拿下来,好么?”我二话没说,直冲楼顶,这四层半的楼梯可把我累了个半死,我气喘吁吁地找着那捆细线,哈,找到啦!原来它在窗边(屋顶上装了几扇小窗)。我刚拿着它想走,窗外的景色映入眼帘:一条长长的河流在潺潺流动,桥上两三个人在有说有笑地走着,“徐家石桥”几个字清晰可见。田里,一片片油菜花像是为不起眼的田野增添了鲜艳的色彩。由于那天整一天天气格外晴朗,所以太阳下山时,填空格外明亮,像一个调色盘似的,美丽极了。我侧耳倾听,哇塞!居然还有著名“歌唱家”在唱歌呢!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徐,找到了吗?”哎呀,我居然把老爸吩咐的差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自从我发现了这块宝地,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上来休息一会。打开窗子,趴在窗边,闭上双眼,静静地聆听着鸟儿们的歌声,允吸着新鲜空气,心旷神怡的,不错!
这个地方不仅是我的休息之处,还是调节我心情的最佳圣地。考试考砸了,上去坐一坐,这时我会听到的并不是鸟儿的歌声,而是它们对我的鼓励:“别灰心,下次努力!”和爸爸妈妈闹矛盾了,上去坐一坐,我会听到都在告诉我:“家和万事兴。”在学校里,和同学闹得不开心了,上去坐一坐,这时我会听到河流在对我说:“我今天有如此多的水,是因为一滴一滴的小水滴汇聚而成的,这就是团结。”……这些都会是我多云转晴,恍然大悟。我不禁感叹:这不愧是一个快乐圣地!
我就是喜欢在这里闭目养神,听着世界上独有的“歌曲”,观赏着世界上仅有的风景,然后自己的心情交给大自然去遥控,这何尝不是以前快乐之事呢?
我们走在上,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一耕耘,一收获,留下的是满满的爱,有泪可留,却不是悲伤……——题 记
上高中后便住校了,加上离家又远,半个多月也才回一次家,停留的日子又不长,想家也就在所难免了。于是乎,在出校门回家的时刻,总能让我激动那么一会儿,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终于可以回家了!”
爸爸总会在放假前一天来接我,虽然从家到学校开车将近要两个小时,但我从未见他埋怨过,犹豫过。回家的好长好长,但我知道,这其中,还有一种叫的东西。
坐在回家的车上,和爸爸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前几天我们学校办校庆了,开运动会了,班级搞什么活动了,我和同学怎么了啊,诸如此类的,不知怎的,对话始终不能尽兴。窗外的风景似乎也沉默了,世界定格在这上,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我们享受着……
不知过了多久,才意识到离家又近了,心理便有一阵快感,一种莫名的喜悦,当然,这其中也夹杂着一份爱。
有时,在回家的上看看周边的景色,一花一木,一人一景,都能勾起我嘴角那抹微笑,只因爱在上,景色也赋予了不一样的韵味。回首眺望驶过的,印记着我们来时的脚印,不深不浅,足够回忆。
爱在上。我想,每个人都会在回家时有着不同往日的心情吧,抑或伤感,抑或喜悦,但他们的目的就只有一个:家,多温馨的一个字啊!
爱在上。开始喜欢爸爸载我回家的了,不知道为什么,又好像知道原因,懵懂的,携带着那最初的情感,我前进着。
爱在上。或许途遥远,有时彷徨,但如果你是个有爱之人,便会在迷失中找到方向,那前进的方向,爱,无穷。
九月,没有了七八月的浮躁,多了一些凉爽的风,加上下了一场雨,空气中夹带着泥土的芳香,仿佛脱去了原来的一身颓废,更是感觉轻松了许多,发现生活并不都是那么无趣。
压抑太久的心终于因风雨而解放,发觉空气多么清新,世界多么美丽。每天的课程不再是曲,球场上的身影也不再频繁。并不是我不喜爱篮球了,而是我懂得了人生并不是事事顺心,不能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虽然有个哲人说“人之所以长命,是因为他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这必须在你完成学业,步入大学,并且守法的前提下。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乎,我又不可避免地长大了,之前我曾说过,一个人若学会了讲道理,那就说明他已经长大了。是啊!“长大了,该懂事了”是父母常挂在嘴边,多萦绕在我耳边的话。
对于生活,我应该积极向上;面对学业,我必须努力拼搏,坐以待毙并不符合我的人生准则,尤其是我这么英俊的人。不得不承认高三的学习很无奈,我喜欢称这种无奈为宿命。很多人说到,到底是什么,我不太清楚,总觉得应该是信心、决心之类的东西,反正它能在你崩溃时支撑着你,不至于被挫折打败。
我的同桌是一个复读生,他的经历告诉我,高三是,在这里无论如何,都不能留有余力,要你的小瞬间爆发,将自身的战斗力提升至最高,一部科幻小说就这样诞生了。
我不得不向这永不过期的高考低头,依照它制订的标准挥洒汗水和泪水,陪上我这万人为之倾倒的身材(评:贝克汉姆人称“万人迷”,可见作者的自信),驰骋在应试这沙场上,挥舞着手中这十几厘米的笔杆子(十几厘米用得好!),英姿飒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忆起儿时,在那记忆深处,似乎是有那么一台电视机,不过时隔太久,早已记不清了罢!
今日的课,整整四十五分钟,只有那即将下课的一分钟引起了全班同学的激烈响应,不是因为下课,而是因为,!或许是太巧了吧?今晚七点的,恰好与我们今日课所学的知识,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应该就是老师破例让我们看一次电视的缘故吧!
当晚上七点的钟声还未敲响之时,他们都已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脑,家的气息在广告响起的那一瞬间决堤。“连广告都是那么的熟悉,亲切。”这是某位同学的感叹,也恰巧击中我内心的观点。
随着新闻的,我激动的差点滴下晶莹的泪珠,不是因新闻的内容,而是这种熟悉的气息引领着我的思绪回到了往昔岁月。那时的一切,和现在大不相同。
在那小小的房间里,一台破旧的电视机撑起了这温馨的小屋,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坐在电视机旁。这是我深处的那丝记忆。可惜,时过变迁,沧海桑田,早已物是人非。
爷爷在几年前已经归西,奶奶也进了养老院,爸爸妈妈皆与病魔,他们和弟弟也远在深圳。所以,当广告响起,我似乎看到了健在的爷爷,慈祥的奶奶,和我们那温馨的家。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它包含了我们以前的故事,它让我忆起了亲人,忆起了往昔。致使新闻很久,我还定格在那里,想念与思念并行爆发,而后在回忆中慢慢地消逝!第一次觉得电视机、、广告竟如此亲切。
尝试,是在生活上的挑战,他让我得到完善的勇气,使我成功地超越了;尝试,是成功的开端,他让我在成功中获得自信与喜悦,并在成功中证明了自己可以做到最好;尝试是成长道中必修的一门课。我在每一次尝试中慢慢成长学到知识。尝试虽然不会百分百的成功,但我相信如果不去尝试只一味的,面临你的只会是百分之百的失败。我相信如果不断尝试,成功就会在下一秒到来。美国贝弗利·希尔斯曾经说:“失败了,你可能会失望。但如果不去尝试那么注定失败。”失败并不,的是还没有尝试就已失败。每一位科学家都面对败也曾害怕败,但科学家都尝试着接纳失败,对于他们来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因为他们在失败中寻找失败的原因然后改正,从而知道成功的方向。
科学家爱迪生的故事让我有了不怕失败的勇气。爱迪生为了不让人们在中摔跤,为了让我们在中看得清晰而发明了电灯。1821年科学家戴维和法拉第发明了一种叫电弧灯的电灯,电弧灯的灯丝是用碳棒做灯丝,它虽然能发光但光线非常刺眼,耗电量也很大因此灯的寿命也不长,因此不适用。“我一定要发明一种灯光柔和的电灯,让千家万户都用得上。”暗下决心的爱迪生刚开始用了钌等金属作为灯丝的材料但通电后片刻就烧断了,用白金也不理想,爱迪生用了1600种材料。期间他被人嘲笑过,被讥讽过,但他并不理会这些,最终成功了。
不去尝试怎能知道结果?也许时间会很漫长,只要我们去尝试就可能会成功。为何不尝试超越一下?你会在尝试中遇到挫折,但也会得到经验得到勇气,不要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放学,我捂得严严实实,低着头,盯着沾了泥泞的鞋尖,行走。掠过余光的都是些臃肿的交替不停的双腿,人也在行走,也与我一样急着回家——一个不需要行走的地方。
地铁里形形色色穿着五颜六色的人,急匆匆地移着双腿跨进门,迈出门,机械地交替,前后倒腾,和着地铁里苍白的灯,令人眼晕。他们在行走,走进地铁或走出地铁——一个全是行走的地方。
出站,便又是令人眼花缭乱的交替的双腿,机械交替如古老的钟摆,令人;也像的过程,令人昏昏欲睡。公交车进站带来了许多杂七杂八错杂的双腿,捎走了更多如此的双腿。人们忙着下班,行走在晚高峰——一个人行走得快车行走得慢的时段。
上看到一位推着手推车慢悠悠逛着的老太太,她好象与周遭行色匆匆的空气不相协调。步履不蹒跚,稳当地一步一步走着,在上的灰尘上印下鞋印。她也在行走,她不着急干什么,她只是在享受生活——行走可以让她享受的范围更大,时间更长,程度更深。
确实如此,行走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它的本质是为了生活;而对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来说,生活却是为了行走。行走也的确不一定要用双腿,说话时,声音在行走;煮饭时,香气在行走;采购时,货币和商品都在行走。这是一个行走的时代,但此“行走”已非彼“行走”。说话,煮饭,采购,都可以是很有乐趣的事,但现在它们却已成为生活的手段,毫无感情,只是例行公事。
望向远处,被夕阳晕成枣红色的高大树干,使我想到山村里那些枣红色淳香的枣子。山村里的孩子这时想必也放学,正行走在回家上。他们过的不会是无数双机械化无感情的双腿,和已经城市化的颜色和设施,而是极其原始的山间小道,虽然凋零却仍有韵味的树木的风景,和清新的空气。
还是尽头枣红色的树干,进了小区门,迎面撞见许多行色匆匆回家的上班族。不同是真的不同,也将永远不同。我只能再看看那些枣红色的树干,想想山村快乐的孩子,看看脚尖的泥泞,听听城市的喧杂,闻闻空气里烟尘的味道。这是城市,我在城市行走。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小时就不停重复的字句,看似肤浅、无诗意,实则是对故乡思念之情最真实直接的表达。以前在故乡望明月,而现在已身处异地,可谓物是人非。而自己与月亮的距离那么遥远,正如遥不可及的故乡,使人更生感慨。再与夜晚的静谧共同沉默,更显出一人离家在外的孤独。或许李白就如此感吧。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这一句充分表现了苏轼对其弟苏辙的思念。一夜无眠,团圆时却不团圆,问月,为何总在别离时圆?表现了他内心的深切思念与凄苦的感慨。与弟弟数年未见,这苦涩谁人能懂,这思念哪有尽头?可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也只好起感慨,寄祝福于其弟了。
“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不堪回首,但毕竟回首了。试想,夜阑人静,幽囚在小楼中的人,倚栏远望,对着那一片浸在银光中的大地,多少故国之思,凄楚之情,涌上心头。“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放笔呼号,是深沉的浩叹;低吟饮泣,是的无奈。
古代文人似乎都以月做为哀愁思念的寄托。我认为,并不是月如何,而是夜。“明”“月”,巧合般的,上述三首诗词中都出现了。所谓明月,正是夜深人静时,此时周围漆黑一片,因而显出月之明。若是黄昏或是傍晚,残阳亦或住家的灯火,都不会使月明得突兀,明得孤独。而深夜,正是一天中最孤寂最静谧之时,此时望月,没有蝉鸣人语,只有月缄默地散发清冷的,正会勾起人的悲凉思念亦或感慨,因为极度的安静正是极度的孤独。
小时候的我,很喜欢看书,从《格林童话》到《安徒生寓言》,从《小王子》到《鲁滨逊漂流记》,从《聊斋志异》到《西游记》。读过的每一页,都留着我对文字的独特感受。书本在我小小的生活中蜿蜒、弥漫,泛着浓重的墨香书写下精致的笔画。
这之后起,能地“穿梭”在书本的字里行间便成了我的梦想。埋头于书本间的快乐陪伴着我整个初中,像盏盏,把世界照得明亮而温馨。我选择的书本的世界,就像我的般,它们给我材料,而我则动手搭建了城堡;它们生长出果树,而我则拾起落下的硕果;它们渗透出海洋,而我则漂浮在这广旷的天地间……
甚至我萌生了一个想法:何不自己酝酿一棵幼苗,自己翻山越岭收集材料,自己挖掘一池河塘……让自己的梦想实体化,给他人一片海洋?于是我的梦想从收集,转移到了创造。
第一次自己大胆写出的童话故事令人发笑。当我完成了开头,才发现过程几乎没有可写的东西,而且情节混乱,语无伦次,我只好无奈放弃了它。虽然有人说写小说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但是我没有感觉到,反而写作为的能力随着“烂笔童话”的而变差了,语句不通顺,错别字变多了……果然,我还是不能地将自己的感想表达出来。
临近中考,我将作文提纲和结构背了一遍又一遍,按死板的思维写作文,效果很好,得了很多高分,却远没有以前写童话般的快乐。
进入了新的高中生活,追逐梦想的火花又一次展现在我眼前。文学大赛的报名让我跃跃欲试。我重新构思了一篇小说,讲述一个少年追梦的故事。我踏着一张张崭新的白纸船,在文字的海洋里启航,用自己的汗水将梦想点亮。
一千个人的眼里就会有一千个哈利波特。每一次看完电影后我都会写一篇观后感,而且每一次都会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
《阿唐奇遇记》是一部国产电影。起初我只是怀着支持国产电影的想法走进了那偌大的影厅,慢慢地续续影厅里坐满了人。影片开始了,慢慢的我便被那引人入胜的电影情节所吸引,还有那人物的可爱外形,幽默搞笑的声音和语言,和那丝毫不输于国外电影的3D视觉。影片中,主人公阿唐和机器人小来,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一起踏上了寻找未来的旅途。
旅途中虽然波折重重,却从未放弃。两个主人公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不离不弃的友情也使我至极。而且他们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永不放弃,相互扶持的场面也特别感人。影片中最让我的情节是,小来为了不阿唐而自断系统,也就是说放弃了生命时的场面让我。还有阿唐为了不小来和阿美选择落入火海中的勇气让我。
《阿唐奇遇记》中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尤深,也是整部电影的主题“未来有无限可能,但珍惜眼前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是啊,未来我们谁都猜不到,摸不着,只有珍惜眼前,活在当下,不要以后后悔才是纯粹的。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场这样的旅行,有经历才会脱变。有陪伴才会温暖,有鼓励才会更好,在旅途中我们的一点一滴都是收获。
影片还告诉了我们有目标,有梦想才有动力,要努力去追梦,圆梦。最后你也许就会发现结果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过程中,你已经收获许多。
西域,那曾经三十六国的繁华,那曾经狂嘶的烈马,腾燃的狼烟,飞旋的胡舞,激愤的羯鼓,肃穆的佛子,缓行的商队,以及那连绵万里直达长安的座座烽台……都以那浩茫茫的大漠洗礼得苍凉斑驳。仅仅千年,只剩下残破的驿道,荒凉的古城,七八匹孤零零的骆驼,三五杯血红的酒,两三曲英雄逐霸的故事,一支飙忽在天边的如泣如诉的羌笛。当然还剩下灿烂的西域文明,在胡杨簇簇金黄的叶下,静静地伫立在黄沙与蓝天之间,一幅醉魄的画,令人震撼无声。
黄沙,大漠成为西域的代词;悲凉,荒芜成为西域的形容词;剽悍,成为西域的定语。可是,有谁想到千年前,张骞出使西域时的繁荣,昭君出塞时的繁华,文成和亲时的和谐。遥想当年,那是一幅幅多么令人神往,陶醉的画面。
策马古道,热闹过、寂静过、繁华过、消逝过,但现在又热闹起来。敦煌在夕阳下被凿出第一窟之后兴盛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再一次被遗忘。当士发现“藏经洞”时,它又再一次被所关注。西域文明经历了太多的波折,无论是人类的战争,还是的惩罚。但它都没有被,它遇强则强,逆境奋起,只要一息尚存,就决不放弃。它最终在逆境中,得以延续,不只是文明,也是。
策马驰骋在这片古老而又神圣,荒凉却又包罗万象的土地之上,你难道不会有一种以天为盖,地为庐的感觉吗?你难道不想将自己的身体融入这片土地里吗?
西域文明是灿烂中华文明的一部分,虽然经历了无数的风霜雨露,甚至是刀光剑影,但它依然挺立,灿烂。
沈从文笔下的边城小镇,洋溢的是古朴、纯真,至善至美的人性,晶莹清澈的湖水,古老、雅致的吊脚楼,育了一代又一代“翠翠”们在这里成长、生活。如今,再看看幻灯片上的凤凰城时,却把我带回了同样的令人向往的古城——丽江、束河。
雨慢慢停下,太阳愉快地露出了笑脸,顺着护城河往上就到了四方街,站在街心,沐浴着阳光,耳朵着着驼铃声和小商小贩的吆喝声,四面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小巷,两旁的商铺上挂着奇怪的店名,楼上,镂空的小窗格透着灯光,飘着古镇茶香,张开双臂,迎面扑来的是古朴的气息使人的心都沉淀了许久,仿佛被马儿驮着,重回茶马古道手中还攥着——那种带着草帽的布农铃。被洗涤得一点都没有,仅有的只有一个词:享受。
第二天一大早,束河古镇才刚刚睁开??的双眼,石板道上没有一个行人,有的只是背着篓子买山竹、山梨的当地农家女,扑闪着她们的双眼,羞涩地用别扭的普通话询问着是否有人买水果,那眸子里,全然没有一丝一毫被商业气息的颜色,她们的眼里是香格里拉大草原的绿,是玉龙雪山的银,是少女的纯。就凭着这个眼神,我觉得我更爱束河的清晨,也许千里走单骑没给这儿的人们带来任何向往,因为质朴就是她们的神!
比起丽江,那座慢慢被商业侵噬的古镇,束河以她恬静、安分的气息博得了我更多的爱恋,没有教的,没有信息化的,谁的心不被她呢?束河拥有的不仅仅是丽江古镇中沁脾的景物的享受,还有更多的朴素的人性美。
三眼泉边,有辛勤工作的洗衣女;茶铺前,有安静织布的苗家女,就连那卖山竹、山梨的农家少女都闪烁着伟大的人性。
多少年来,我们的城市个个一般无二的朴素,很少各式花园,绿地的点缀,缺乏独特的城市装饰,更的是,许多城市已经越来越相似了,的胡同,苏州的园林,渐渐湮没在所谓“建设”中。然而束河,不变应万变,这种纯真的古老仍然永葆青春。
老师忘我地对着我们侃侃而谈,偌大的教室回荡着老师柔和的声音,偶尔翻动书页,剩下的便只有风柔柔地拂过的轻音了。
这是一节诗歌鉴赏课。静谧的气氛与诗的庄重典雅很配,我沉浸在诗中,想透过这一行行优雅的文字窥视诗人的奔涌如狂澜的感情,想看看平静的毫不张扬的诗句后有一颗怎样的心。我曾在多年前一部影视作品中听过戴望舒的《雨巷》,是一篇很悲伤的诗,诗句一行行地由女主人公吟出,背景音乐是一首缓慢而忧伤的钢琴曲,窗外下着雨,窗里雾气迷蒙。我只觉得异常悲凉。后来我在一本旧书里偶然遇见了诗的全文并附有一张插图,我便一个人坐在书柜边静静地读着,阳光爬上我的膝盖时间缓缓逝去,我毫不知情,心驰声往那朵丁香花和那个女孩。如果阳光拥有生命,那么他会惊讶于我脸颊上的红晕,红得像火。我定是把诗看成是关于爱情的了。我陷在诗的意境中,对丁香姑娘的愁与诗人的愁而。
老师继续着澎湃的讲课,我意识到这首诗其实还有更深的情感,不再是小我的情感,而充满着对祖国情境的忧思。我联想到《我用残损的手指》,诗人的抱负让我深深折服。但或许,我更愿在沮意时,恰逢阴雨绵绵,大街小巷弥漫着雾气,我走在一条曲折幽寂的巷子里不需有江南青石板那样古典,甚至不需有人,我只是在这样一个失意的气氛里,低吟诗词,了自己做一个过客。
我仿佛头一次体会到诗书有如此大的魔力,或许从前曾深深于书中的人物,或喜或悲,却没有意识性地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如今零碎的回忆起了一些片段。如读《诗经》、读李杜,读苏东坡的词、读黄仲则的诗,我为其中的文字过。甚至在阅读《灿烂千阳》时,我哭了一晚上,差点往阿富汗大打电话。
有人说,母爱如水,温柔细腻;父爱如山,深沉高大。但我觉得,无论是母爱还是父爱,总能给予我许多。
“怎么又是八宝粥?每天晚上都给我喝这个,你难道不会做别的吗?我现在看到八宝粥就想吐啊,你明天还做这个我就不吃了!”每天上完晚自习回家,饭桌上总是有一碗八宝粥,刚开始几天还很喜欢喝,可是喝了几个星期后,便觉得腻了,多次给母亲说换点新花样,但她仍然日复一日地给我煮八宝粥喝。一天,我没有上晚自习,提前回家,却看到饭桌上的一碗白菜和一碗米饭,原来我不在家吃饭母亲就吃得这么简单,她总想着把最好的留给我,而我却把她所认为最好的当做是一种厌恶,还说了那么多难听的话。现在,母亲不再给我煮八宝粥了,可我却有点怀念它的味道了。
那是一双棕色的拖鞋,走起来总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我经常给父亲说让他买一双新鞋,可他总说那鞋还能穿,要勤俭节约。已是深夜,我仍趴在书桌上奋笔疾书,那不可计数的数学题和炎热的天气让我越加烦躁,算了,还是先洗洗睡吧。推开房门,却看到这样一幕:父亲正蹑手蹑脚的走去卫生间,那双破拖鞋竟然没发出一点点儿声音。此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感觉好痛,然后眼泪就止不住的涌出来。现在,我很少听到“嘎吱嘎吱”的声音了,但我却觉得这是最动听的声音。
临近考试,我也变得越加忙碌,每天都有写不完的作业在等着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同样的事,但每每回到家,母亲总会给我冲一杯温牛奶,喝了它,感觉所有的疲倦都消失了,给我满满的力量。或许是因为那牛奶里面有母爱的味道吧,甜甜的,暖暖的。
有的人觉得自己的父母并不爱自己,可天下有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在生活中的小细节里总能发现它们,只是有些人没有用心发现罢了。
对面住的婆婆病倒了。这是出门时偶遇的老头告诉我的。我点点头,应付地寒暄两句。这一对老伴住在我们家对楼的车库里,那地方经过了些许,平日看着也挺干净整洁。或许是生活比较拮据,经常可以看见婆婆坐在门口整理纸壳或是晾凉野菜、萝卜之类,就在两天里,她还边掸着棉絮边扯着我拉些家常。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对于年岁已高而身体孱弱的老人来说更是如此。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未见到那位和蔼且佝偻的婆婆,倒是她老伴经常于我打照面,手上或多或少提着些东西,有生活用品,水果,还有医院的CT照。
一个下雨天,闷热又潮湿,我又在门口见到老头,他提个大箱子,慢慢往回拖。我上前两步帮他拉住,问:“这是什么?”“轮椅,老婆子好,硬是要出来转,拗不过她。好家伙,大几百块呢!”虽是一副埋怨语气,但他脸上仍是挂着笑,皱纹扭成一团。
之后又是大几天,或是半个月。我忙于期中考,每日早出晚归。在经过车库门口时,经常能听见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很是揪心,不过比起之前的闷不做声大概是好了许多吧。
终于见到她,又是两周后了,我实在厌烦了家中无止境的争吵,跑了出来。相较家中火药弥漫的气场,外面微凉的风与白茫高远的天简直可爱到让人想哭。刚走出去几步,前方老头的背影就闯入眼中。他微弯着腰,推着一具轮椅。似乎有点吃力于上坡,他走得很慢,但却很稳,花白而稀疏的头发在风中颤抖着,干枯而瘦削的背几乎遮住了轮椅上坐着的婆婆。我用手扒了扒乱飞的刘海,默默注视着轮椅上的人伸出的轻触树叶的手,松弛的皮肤挂在骨架上,瘦长的手指夹着一片灰绿的树叶。姿势不好看,手与树叶也毫无亮点,但我却无法移开视线,就愣愣地看着他们沉默的离去。
也许他们年轻时也有过浪漫的爱恋,有过柴米油盐的争吵,有过初为父母的苦恼,也有过亲人逝世的无奈伤悲。他们磕磕绊绊度过了人生的大部分,再多无措、痛苦、幸福、喜悦也不能准确描述他们的生活。
推开书房的门,客厅的灯光柔柔地铺展开来,像一层轻纱般静谧柔和。灯光下的沙发里,妈妈像婴儿一样蜷缩在座位上,头枕在爸爸的.腿上,嘴角一抹纯纯的微笑,依稀可见。爸爸轻声打鼾,睡梦中也坐得那么端直,像值班站岗的士兵。没有关闭的电视机被调成静音,屏幕上的画面不断变化,更在他们的脸上流转。
我停在那里,凝视他们梦中的表情。他们睡在这里,是想陪伴他们的女儿,害怕她一个人子啊夜里感到孤独吧!
寂然的夜里,内心的涟漪般荡漾开来,在心头摇晃摇晃...... 声声催,忆当初辉,新月几疏星。
深夜,漏出疏疏几颗星,牛奶一般的月光,轻柔地着天地。 夜间无眠,起身准备去书房找本书看。
刚推开门,便看见爸爸伏在桌上,敞开的窗子拂进阵阵凉意,那缕缕银丝在风中摇曳,那么清晰,那么刺眼,额间的皱纹像一道道蜿蜒的河流,交错纵横。爸爸一头乱发,一脸疲惫,嘴巴一张一翕均匀呼吸着,发出细微的鼾声,整个身子轻微地一起一伏。他身旁我刚做的作业上不知何时已多了满满的批注。
心中的与酸楚一涌而上,那淡淡呼吸声着寂静的夜,我呼吸着他的呼吸,似有所感......
雨意萧萧,大颗的雨滴被扯成了丝丝雨线,雾蒙蒙地着整个天地。夕阳蔓延,秋色浓重,秋风萧瑟,给人入骨的凉意。
妈妈似乎注意到了我被冻红的手,她执起我的手放到嘴边,轻轻地哈着气。妈妈口中温热的气体,遇见冰凉的空气,幻化为升腾着盘旋的雾气,似乎了某种无法言说的力量,那样轻易地深入我的肌肤,融进我的血液,屡次循环,手就这样暖和起来,心也温暖起来,丝丝缕缕地蔓延开来,缠绕住心房,泛起了心海里的朵朵涟漪......
这些由爱记录的往事,我会托微风代为保管,愿它们乘着的翅膀,散落到远方,让世界都铭记那温暖的过往......
秋日的阳光,洋溢在飘逸着的果香当中,鲜亮得令人张不开眼,仿佛世界都融化在它炽热的怀抱中。虽然与父亲隔着距离,可那触动心灵的回忆却承载着四季如花的眷恋与柔情,泛滥开来......
又是一年秋风日,别离的淡淡惆怅在八月末的天空中。求学之遥远且坎坷,我坐在家中散漫地清点着必需品。就要上学了,父亲打包好我的东西,送我去荆门。
静静地走在火车站旁边的候车道上,一种难以言表的情绪却在悄然蔓延。父亲没有说话,没有道别的言语,没有絮叨的,只是静默。
“叮”,火车进站了,我接过父亲手中的东西,向火车迈步。我一步一步地向前,却没想到我的回头,终究成了回忆的光华,晕染了时光——
父亲静静站在那儿,凝望着我。父亲瘦,那额头上的皱纹,是时光沉沉的一笔笔划过的痕迹。两颊的颧骨向前凸起,那黑而浓的眉毛依旧在那里散发着坚毅的。夕阳以一种壮阔的方式,在慢慢聚拢,在遥遥天际,白昼与黑夜的交替中,与父亲合成了我心底湖海中荡漾的涟漪。在那如梦般的图画中,一抹白光跳入我的视线。那鬓间的丝丝白发如同杂草般四处聚集,却又不肯倒下,张牙舞爪地开拓着自己的领地。我的心仿佛浸入一大杯冰水,然后迅速凝结为此刻心底的酸涩。他的目光和着深邃的夕阳。仿佛跨过千年,亘古不变地穿过空气中氤氲着的阳光与浮世,温柔地望着我。眼眸似那沉静和暖的流水,化开了我心中的不安与迷惘。心弦一点点地被撩动着,逆时针,我溯着记忆纷乱的脉络,在年少青涩的时光中找寻爱的踪迹。
唇间花蜜,犹记得那月朗星疏,是谁?踏着轻轻的脚步,温柔地替我掖上被子;风吹甜香,犹记得倾城日光,是谁?伴着细细的笔尖,耐心地给我题目;轻漾荷香,犹记得纷扬果香,是谁?削着甘甜的蔬果,仔细地给我削好水果。
那滴滴点点的时光镜头,与那特别的图汇聚成心间涌动着的。父亲,感谢你这一上的陪伴!隔一层纱,温一杯酒,醉一场梦,悄然四溢......
高渐离深知荆轲刺秦的这条是九死一生,不由得心生悲凉。于是击筑起歌,在这茫茫的天地,在这荒凉的易水岸边,在这恍若天堂的雪中,他用最悲壮的音律,为荆轲走起了这千古绝唱。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与他的壮士们在茫茫的天地中,唱起这悲壮而又激昂的歌。他们深知自己的渺小,他们深知自己的微不足道,但他们也要为了国家,为了君恩,为了能在这中安家的亲人,他们踏上了这条不归。
荆轲的命是注定的,荆轲也知道这是注定的命运。他走到时候很坦然,很痛快,他没有回头,他不敢回头,只因他会害怕。他怕自己的决心会在回头的那一刻崩溃,他怕自己会放不下他的亲人朋友们,他怕他再次看见高渐离的脸时会他赴死的勇气。马车远去的声音越来越淡,车轮碾过的和马踏过的痕迹也淹没在风雪中。这一群壮士渐行渐远,最后化成一个点,也同样淹没在这萧萧的风雪之中。
高渐离却迟迟不肯离去,为他的大哥荆轲一遍又一遍地奏着初识时的音律。黄昏骤至,冷日当空。这重复的音律像是拍击着河岸的易水,悲壮,不曾断绝。
荆轲刺秦终究是失败了,进而导致燕国也被灭。做的所有努力,在荆轲扔出他手中的宝器掷向秦王失败的那一瞬间,全部随着滔滔的易水流向了远方。
高渐离必然是伤心欲绝的。国破家亡,天人两隔,殊不知大梦成忧,当他再次奏起易水之歌时,却早已没了那时的味道。这不是悲壮,这是忧愁。他早已沾上了满身的忧愁。
这断断不是他想要的。 他开始,为他的故友报仇。好在秦始皇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左右。可高渐离却是满心的,他孤注一掷,用他最心爱的琴去打秦始皇,却终于落得了个和荆轲一样的结局。
温暖的生活,什么让我留下最美丽的回忆?剩下的是什么给我最无尽的幻想?在每次经历后,什么给了我最深刻的灵感?
和最好的朋友尴尬,我的心情到极端,慢慢走到露台,似乎甚至太阳皱纹的眉毛,发出一个荒凉的光。手敲窗台,想知道到底如何恢复这种深厚的友谊。我先承认吗?不,我是对的。她了我!但是...我不应该责怪她我的心似乎包裹了一条百万细线,错综复杂,所以我不能解决。否则,我会问她,如果她愿意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犹豫了,但仍然探索她的想法。
刚离开学校,楼梯的角落是她熟悉的背。我对她低声说,去找她,低声说:我们还是朋友吗?抬起头,她盯着我,几秒钟后,她笑了,拉我的手,去操场在上,我们没有说什么,而是在充满宽容和信任的手之间。
当她对我生气时,我没有悲伤和紧张。我抬起头,问她:你在这里,我的火的用途是什么?你不努力学习,别人看不起你,你能抱怨什么!有能力带你在这个电话读啊!她下沉了,转身走了。从那时起,游乐场减少了与她的吵闹的戏剧,老师在一个更勤奋的背部研究。 一个月后的测试,她的排名一般云,直到前五名。我们不得不说,很惊讶她的表现如此惊人。她拿了试卷,对我笑了:你看,我做了。我说: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我认为你的野心不仅如此。她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后来,名人堂的名字一直是的名字。 无尽的答案,缓解的心也导致她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当孩子是什么时最常问的问题:老虎是怎么来的?妈妈总是给了我一个严肃的答案。母亲说:让她吃我,吃你不吃。每当我问 :妈妈可以让我吃,然后再生一个好东西好吧,妈妈说:你够了,我只想要你一个。
生活中的答案必须不令人满意,但我母亲的答案必须没有遗憾!没有遗憾回答,熔化了我的心,代表我母亲最持久的爱。
哦,朋友,你不认识我,是吗?不要紧,请看一帧彩照:背后倚着巍巍青山,面对的是汹涌澎湃的大海,在一块岩石上端坐着一位带着小眼镜的男孩,调皮地微笑着,那专注的神情像在沉思,又像在憧憬美好的未来。哦,这就是我,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充满的阳光男孩。
老师眼中的我,安静、腼腆。每次上课回答问题,老师总是用一束慈祥的目光鼓励着我。本来已经鼓足勇气的我一到站起来,那份胆怯不知何时袭击上心头,面对众人,我的心很慌很慌。于是声音又低得像蚊子声一样。尤其是念课文,声音有时还颤抖着。多少次,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能这样了,一定要大胆。不然,对不起那一双双充满鼓励与期待的眼睛。我努力着,渴望有一天能变得大胆些。
同学眼中的我,有涵养、内向、爱帮助人。“你的内心世界真丰富哟!”“你很有爱心哟!”这是同学对我的评论。我本来就是个不甘沉默的人,在同龄人面前又怎能掩饰这份童心!于是又说又笑,又打又闹,心里好不畅快,那满肚子的话又在笑声中跳跃,那众声合唱又在空中飘荡。我是同学圈圈里的人,倍感友谊的力量和温暧。我在体味着这看不清、说不尽的友情,我赢得了朋友。我跟同学们学会了别人,宽容别人。
妈妈眼中的我,是个乖孩子,妈妈把我视为她的希望,她的自豪。我在期望中进小学、进中学,如今我已是有“二个月”学历的高职生了,到了这一全新的站台,也是人生旅途关键的一站。在这里我要度过5年的时光,当我第一次踏进华桥外院,第一次脚踏实地而不仅仅是黄粱一梦,我内心很充实,看到这里的每一栋楼,而不是梦中那似乎不可及的地方。我感到:我好像又长大了一些,快点长吧,我渴望有春雨的浇灌,现在也有了,我向天空伸展我的枝干,我向大地发出我的口号: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要发奋的学习,社会,我的妈妈。
我心中的我,勇敢,坚强,执著。我要勇敢地去走,带着热情,带着理想,带着顽强的毅力去完善,去塑造,希望更多的人帮助我,关心我。让我们结成好朋友。
这就是我,这就是关于我的介绍,也许非常简单,也很普通,我想再过几年、十几年,等我有了人生的阅历,我准备写本自传,那时会更精彩。
徘徊在起点与终点之间,我辨不清方向,所以不敢走下去,一丝凉意拂过,才发现已是叶落的季节,我弯腰拾起一枚叶子,那枚同我的泪一同掉落的叶子。
我清晰的看到叶子上刻着模糊的文字,刻着那逝去的日子,那逝去的美丽的日子。此刻它已变得枯黄、已变得残缺。也许它和我一样,也在静静地盘点失去的,就像身边这棵孤独的树在为曾经拥有的叶子而感伤。一阵风地带走我仅存一丝的温暖,还有树的最后一片叶子,它最不愿放弃的那片叶子。我望着这棵的树,他一无所有了。叶的离去到底是风的追求还是树不挽留,我思索着、困惑着、迷茫着……
我轻轻地靠在树上,温柔地、依恋地……我们似乎是一样的处境,它依旧坚韧,而我却要它支撑我瘫软的躯壳,它是真的能承受吗?还是我太不够坚强。也许,也许它已习惯了,习惯了失去,它已经历了无数次,是它身上沧桑的痕迹告诉我的,告诉我它了。或许它已会劝慰自己,告诉自己此颗老叶的离去是为了明朝新叶的到来,它是在骗自己吧当绿叶又爬满枝头的时候,它又如何能不再思念那伴它走过风雨的枯黄的叶子呢?而当风风雨雨过后,新叶亦老,在他真正值得拥有树的思念的时候也离去了,留给树的又是哀愁。
直到有一天树无法承受了,于是树的柔弱的灵魂翩翩的飞到天堂,留在的是它苍劲的骨,那无数爱与哀愁筑起的不屈的骨,那曾经支撑着一个柔弱灵魂的骨。
在高速运转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变得更高、更好、更强,但现实的压力却让许多人变得脆弱,为什么我们不为自己过分的心找一个所呢?所以我认为,要学会迟钝。迟钝是一种。
在逆境中潜伏以待重新绽放。生物学中讲,真菌在恶劣条件下会缩为芽孢,等条件适宜时再复苏,这不正是生物的一种行为吗?在恶劣条件下如果还想旺盛生长,只能使自己死掉,而选择变得迟钝,却可以保全自己,度过,一旦条件成熟,它又地旺盛迅速地生长。真菌这种收放自如,使它这种比人类更古老的生物一直存活到现在而不被消灭,并存在于许多人类不能的地方。我们人类为何不学学它们呢?该发展时发展,受挫时变得迟钝些,以自己,然后再等时机成熟时奋发,夺取成功。由此可见,迟钝是种有效的方法,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成功的保障。迟钝是一种生活方式。迟钝能使人不被生活所困扰。
宁武子“邦无道则愚”,柳元作《愚溪诗序》,这都是在使自己变迟钝。当与自己的原则相悖,当个人的力量无法撼动制度时,变得迟钝也是一种方法。柳元的很多优美散文,如著名的“永州八记”,都是在被贬并使自己变得迟钝后写的。因为他把自己变迟钝了,才不会一直被上的不得志困扰,才能纵情于山水之间,写下许多佳作。柳元的事例说明,即使变得迟钝也能有所作为,迟钝是人在遭受打击时的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迟钝是一种境界。外表的迟钝隐藏着内心的。为什么许多成功人士都有钝感力?正是这种对其他外在事物的迟钝,才能使他们专注于自己所干的正事,专心了,自然就会有所收获。佛教所说的禅的境界,也是这个道理。我们看的人一动不动,他们的内心却在翻江倒海,而这种看似迟钝带来的境界的高度,是我们一般人无法达到的。迟钝的境界好比一个湖泊,表面平静,深层却有着无限张力。
所以说,学会变得迟钝,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境界,虽不至于让我们变成大师,至少能让我们更专注。迟钝不是缺点,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蕴含在人内心的力量。学会迟钝,能使我们更加明白外物与自身的差别,加强对各种打击的承受力,从而使我们能更好地生活在这快速变化的世界里。
李后主“葡萄美酒夜光杯”,先饮下第一樽清香美酒,并大笑道:“娥皇有喜,我之子也,天下同喜,2021高考作文素材摘抄 全能简短语段今夜不醉不归!来!” 送去大臣们之后,李煜派人请其妻周娥皇。他领着娥皇去了自己专门打理的花园,园中有一小楼,掩映在万花丛中,更显别致很多。他用那双手亲自奉上一把花束,用青丝扎住,娥皇脸上立刻充满了从心底酿成的甜蜜。启朱唇,一笑:“皇上如此用心,娥皇备受感激。
今日在此一聚,三生有幸。私下问一句,国家之事可好?”李煜听后心不禁颤了一下,沉默稍许,才说:“南唐虽南有结盟,但北方又有后周之患,前途未必太好 。
好了,今日不谈此事,只是你我叙事,痛快一回!”两人便一个抚琵琶,一个弹古筝。好个李煜!作文那双手奏出之乐招鹊引鹃,惹花草尽发幽香,连娥皇也即兴翩然起舞,人景合一,其乐无穷! 娥去,紫衣,国亡。 那双手,已不再是奏出“余音绕梁”之乐的那双手了,而是尽写无限哀愁,浸泡在苦水中的一双手了。
周后端出一盘饺子,李煜却无心动筷。周后心如刀绞,含泪劝说李煜:“国亡为期不远,臣妾与诸位大臣也整日浸在痛苦的无限长河之中。后主这样悲戚,让臣妾的心滴血啊!”说罢,长袖掩面而去。
李煜身著镶金之衣,绕着,迈着沉重步伐,忽然停住,那双手执笔,,将心中的哀痛尽情泼洒:四千万里家园,八千里地山河,玉树银箩连霄汉······一旦归为臣虏·······垂泪对宫娥。笔停,泪涌,心碎······· 夜深,华茂,风静 独居在“违令侯”中,那双手,更加成熟与凄凉,对着如玉之环,望着天空,竟写下“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的撕心之句;写下“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这样丧命之句。 那双手啊!那双手弹出繁盛,写尽真情,惊了天地,泣了!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中有着略微的不满,他刚请了病假,独自一人正走着回家,炎炎烈日,闷热的空气使他烦躁不安,来来往往的车很多,但他始终没有发现父亲的身影,仿佛一只的小鹿,找不到回家的。
那些车,时常三三两两地在他身边驶过,但都没有注意他,一则他并不是那么的显眼,此外一个人并不会耽搁他们的行程,因为他们,既忙又不好管闲事。
于是他开始摆弄自己的手指,一会儿做成心型,一会儿变成老鹰,百无聊赖的玩了一阵后,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便机械地迈动前进的步伐,开始了思索:
父亲怎么还没来呢?难道他已经到了学校?我是不是应该回学校等呢?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呢?没准父亲正忙着,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呢?可是,万一父亲到了学校又找不到他,会不会搞得“惊天动地,鸡飞狗跳”呢?
他继续往前走,心中的顾虑怎么也挥之不去,恰巧附近有个小店,不如用下公用电话吧?他似乎在问自己,似乎在问别人,想了会,他不由的揣紧了兜里那张百元票子……
这张票子可是他省了一星期的啊,假如父亲在身边,他一定会欢呼雀跃,向父亲炫耀,毕竟自己学会了节俭啊!可现在把这张整的花掉,所有的幻想不就都泡汤了吗?想着想着脚步便沉重起来……不一会儿,他想通了,脚步变得轻快起来!
我行我素之人。自己认为应该做的,值得做的,就会义无反顾,就算会伤痕累累!我也是幸福的。因为那毕竟是自己想做的事,而且,我还做了。
许下的诺言,从不轻易改变。下过的决定,从来没有过后悔。哪怕最后的结局是失败,我依然无悔。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错,既然没错,胜败乃兵家常事,又何悔之有!
从没有想过要从荆棘堆中爬着行,因为我怕痛。但是,当我的身体深深埋在那里时,我却不得不爬。甚至于在荆棘堆中来回的挣扎。这种挣扎,让灵魂也受尽!
我的个性,就是喜欢有什么说什么,不喜欢蜚语,最让我感到可恶的是那些搬弄之人。可是,有些人真的很奇怪,她们就是喜欢东家长、西家短;再不,就来个无事生非。于是,在这样的圈子里,我慢慢要求自己学会,小心谨慎的说话、处事,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罪了她们,惹来一身的。
一直以来,这的好多东西都让我不明白。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带着的面具,居然也能笑得这么的逼真。这样的笑,我也想学,但我却做不到!朋友们看了,都说我这样的笑,比哭还要难看千倍。
也许,这是因为我的个性太过于突出,活得太真实,爱与恨都过于强烈,无法藏匿。我的朋友也不多,就那么几个。有几个是打小一块长大的,还有几个是初入社会时,结识的知已好友。
可能,是我在人与人的交际中有所欠缺吧。虽然我能写,在群里偶尔也能闹,但我却不善于言辞。我不会刻意地去经营友谊,但,只要是我的朋友,哪怕只是昙花一现的短暂,我也会把他们一辈子记在心里,时常想起……
看着窗外,这是一个美好而又的世界。不,应该说的是人,而不是世界。心,在破碎中做着无谓地挣扎;所有的,竟成了痴心妄想!
当知道一切都无法的时候,回想昨日,温馨依旧,触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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