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狗_900字
这动物不是什么名贵品种,长得也不算出众,平凡的血统加上平凡的长相,使它有了更平凡的名字——狗。
不是我不想为它取个响亮的名字,而是我觉得,叫它“狗”反倒更新颖,自古以来都是物以稀为贵,恐怕没有几个人和我一样将自己的宠物取这个名字吧。
狗是属于那种“浓缩”版的,最值得我引以为豪的是狗身上那深棕而微卷的长毛,特别是在雨后,狗身上的毛就像方便面一样,一沾水就越发卷了,而且井井有条的从脊背中央分成两份整齐的向下垂挂。可我的老妈却不同于我,她觉得这样的“毛型”酷似毛虫,突然之间从什么地方钻出会让人满脸疙瘩。我倒觉得这样不错,有些时髦的人还去理发店把狗的“头发”整成“沧面”呢。
我想狗若是个人,也绝不是个君子,因为孔子说过:“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而狗却偏偏与其背道而驰,每当老爸端着一大碗拌好的鱼汤饭,站在门口吹一声口哨,狗就会以第一宇宙速度出现在他的跟前,昂起头使劲地望着碗,那条长满粗毛的尾巴也跟着如同螺旋桨的摇摆,连屁股也不休息,惯性地晃来晃去。等到那大碗饭倒入它的食盘后,就一头扎进饭中,先寻觅些骨头鱼刺一类的东西,而后将剩下的米饭席卷一空,最后用它那因吃饭而练就的如收割机般的舌头,将食盘添得可以照出人影来。而对于居所,狗可以说是极为满足了:夏天躺在那间用竹条精心搭建的狗屋里——比空调还凉快。想想那条老家的狗会有这样惬意的寓所吗?
对于狗,猫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痛恨感。一旦那只猫不幸被狗撞见,就好比遭遇“九一一”,除非身边有棵树,否则猫就将接受狗为它演唱的歌剧以及狗的“爱抚”了。
我在前面说过,狗的身材不高大,自然也不威猛,但它喜欢和那些比它大一号的狗“同流合污”。不是一帮狗去田野撒野,就是千里迢迢跑到邻村去找母狗。对于它这般“堕落”行为,我是视而不见的,然而我的父母责坚持“犬不教,主之过”的原则,逼迫我用冰冷的铁链拴住它,还得向它喷水洗去它的污垢。每当我看见狗那副“受刑”时的“痛苦”样,不免动点恻隐之心。不过狗是个天生顽劣的胚子,好了伤疤忘了痛,仍旧进行着自己的“事业”,弄得老爸老妈只好“望狗兴叹”了。
噢,不说了,狗又从外面回来了,自然也带了一身泥,我得先帮它清洗一下,免得再受“酷刑”了。
五年级: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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